拿一般的印章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這顆印章就是印鑑章。
印鑑證明就是透過戶政事務所審核這顆印鑑確實屬於本人所有的證明文件,
所以用文件用印鑑章蓋章+印鑑證明,就等於這份文件是經由印鑑持有人同意,
本人無須到現場簽章。
看到現在還是忍不住吶喊,到底在說甚麼吧?
好,我們來簡單說,你拿一顆印章和身分證,到戶政事務所,
跟他說這顆章要變身為印鑑章,然後這顆印章就和你本人綁定了。
再跟他說你要申請印鑑證明,然後這份文件就證明你這顆印章是唯一的正版,
所以,印鑑章+授權書可以直接代表你本人,讓你委託別人幫你辦事,
你不用跑來跑去,也因為這樣使用上要小心喔!這樣有懂嗎?
去哪辦??
去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拿什麼去辦?
1.身分證正本
2.印鑑章
注意事項:
1.未成年要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申請。
2.父母雙方無法共同辦理時,要附上他方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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